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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c起草中国海军在海外社交平台开通官方账号|
在数字化时代,信息传播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从18.c开始,中国海军便开始谋划在海外社交平台上开设官方账号,以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海军实力与友好姿态。
一直以来,中国海军的形象备受关注。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中国海军不断加强与国际海军的交流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通过在海外社交平台开通官方账号,中国海军将有更多机会与世界各国海军分享交流心得,促进相互了解与友谊。
随着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社交平台获取新闻资讯。而中国海军在18.c之举,开通海外社交平台官方账号,将有效扩大海军在国际社会的曝光度,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这将有助于打造中国海军良好的国际形象,吸引更多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18.c起草的这一举措,也是中国海军加强信息传播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在海外社交平台上发布海军新闻、活动等内容,能够更及时、全面地向国外传递中国海军的声音。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国海军在海外的话语权,还能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海军的了解和认同。
另外,通过官方账号的开通,中国海军也能够及时回应国际社会对海军相关问题的关切和疑虑,消除信息壁垒,增进间的沟通与合作。
总的来看,18.c起草中国海军在海外社交平台开通官方账号是一个具有长远意义的举措。这不仅有利于拓展海军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海军形象,还能够通过互联网的力量,更好地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相信随着中国海军在海外社交平台上的活跃,将会为中国海军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杨幂佟丽娅AI换脸违法争议,直播换脸技术法律边界解析|
一、技术滥用现状:明星面容成AI换脸重灾区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催生了直播行业新型内容形态。据统计,目前国内有超过200个直播间使用杨幂、佟丽娅等当红明星面容进行实时换脸直播,通过伪造明星带货场景获取流量收益。这类深度伪造技术依托深度神经网络算法,可在毫秒级时间内完成面部特征提取与实时替换,其仿真度已达肉眼难辨的程度。
当技术应用突破合理边界,法律风险便随之凸显。此类直播间往往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活动。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方为规避监管,采用技术性断链措施——即换脸过程在用户设备端完成,服务器端仅传输动作数据包。这种技术处理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二、法律规制框架:民法典与著作权法双重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杨幂工作室近期发布声明称,已对32个涉嫌侵权直播间完成证据固定。法律专家指出,即便采用"本地换脸"技术规避监管,只要直播内容实质构成对明星肖像的商业性使用,即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司法实践中存在两处争议焦点:如何认定换脸内容的可识别性?临时生成画面是否构成复制件?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年判决案例显示,即使换脸后肖像相似度不足60%,只要能使特定群体产生合理联想,即可构成侵权。这种判定标准对直播换脸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刑事犯罪风险:深度伪造或涉多重罪名
在民事侵权之外,某些情形下的AI换脸行为可能触及刑事法律边界。当换脸技术用于制作淫秽物品或实施网络诈骗时,涉事人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诈骗罪。2022年杭州某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佟丽娅面容生成色情视频非法牟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值得警惕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等罪名后,若将换脸技术应用于特定对象的人格侮辱,其法律后果将更为严重。直播间运营者如何把握技术使用尺度?法律界建议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原始素材授权审查、生成内容合规审查、传播场景风险评估。
四、平台责任认定: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边界
直播平台的监管责任成为法律争议的核心议题。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平台方具有内容审核的法定义务。但面对端侧实现的实时换脸技术,平台方常以"技术中立"抗辩,主张对设备端生成内容不具备监管能力。
这种抗辩是否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类似案件中给出否定答复。判决书明确指出,平台在明知技术可能被滥用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侵权发生,应承担连带责任。该判例为处理新型技术侵权案件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
五、技术反制措施:区块链存证与数字水印应用
为构建技术治理闭环,权利保护体系正在进行数字化升级。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研发的"AI生成内容检测平台",已实现对主流换脸技术的99.2%识别准确率。维权方可通过区块链存证技术对侵权直播进行实时固证,其哈希值存证具备法定证据效力。
数字水印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展现新价值。通过在原始视频中嵌入隐形水印,即便经历换脸处理,仍能通过算法解析溯源。这类技术手段的应用,既解决了侵权认定难题,也为技术滥用划定了可追溯防线。
AI换脸技术在法律合规框架内的发展,需要平衡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微妙关系。从杨幂佟丽娅维权事件可以看出,单纯依靠事后追责难以根治技术滥用问题,需构建"技术研发伦理审查-商业应用合规评估-侵权行为智能监测"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只有实现法律规范与技术防护的深度协同,才能真正守护数字时代的人格权防线。

责任编辑: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