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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佟丽娅AI换脸违法争议,直播换脸技术法律边界解析|
一、技术滥用现状:明星面容成AI换脸重灾区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催生了直播行业新型内容形态。据统计,目前国内有超过200个直播间使用杨幂、佟丽娅等当红明星面容进行实时换脸直播,通过伪造明星带货场景获取流量收益。这类深度伪造技术依托深度神经网络算法,可在毫秒级时间内完成面部特征提取与实时替换,其仿真度已达肉眼难辨的程度。
当技术应用突破合理边界,法律风险便随之凸显。此类直播间往往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活动。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方为规避监管,采用技术性断链措施——即换脸过程在用户设备端完成,服务器端仅传输动作数据包。这种技术处理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二、法律规制框架:民法典与著作权法双重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杨幂工作室近期发布声明称,已对32个涉嫌侵权直播间完成证据固定。法律专家指出,即便采用"本地换脸"技术规避监管,只要直播内容实质构成对明星肖像的商业性使用,即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司法实践中存在两处争议焦点:如何认定换脸内容的可识别性?临时生成画面是否构成复制件?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年判决案例显示,即使换脸后肖像相似度不足60%,只要能使特定群体产生合理联想,即可构成侵权。这种判定标准对直播换脸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刑事犯罪风险:深度伪造或涉多重罪名
在民事侵权之外,某些情形下的AI换脸行为可能触及刑事法律边界。当换脸技术用于制作淫秽物品或实施网络诈骗时,涉事人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诈骗罪。2022年杭州某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佟丽娅面容生成色情视频非法牟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值得警惕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等罪名后,若将换脸技术应用于特定对象的人格侮辱,其法律后果将更为严重。直播间运营者如何把握技术使用尺度?法律界建议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原始素材授权审查、生成内容合规审查、传播场景风险评估。
四、平台责任认定: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边界
直播平台的监管责任成为法律争议的核心议题。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平台方具有内容审核的法定义务。但面对端侧实现的实时换脸技术,平台方常以"技术中立"抗辩,主张对设备端生成内容不具备监管能力。
这种抗辩是否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类似案件中给出否定答复。判决书明确指出,平台在明知技术可能被滥用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侵权发生,应承担连带责任。该判例为处理新型技术侵权案件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
五、技术反制措施:区块链存证与数字水印应用
为构建技术治理闭环,权利保护体系正在进行数字化升级。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研发的"AI生成内容检测平台",已实现对主流换脸技术的99.2%识别准确率。维权方可通过区块链存证技术对侵权直播进行实时固证,其哈希值存证具备法定证据效力。
数字水印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展现新价值。通过在原始视频中嵌入隐形水印,即便经历换脸处理,仍能通过算法解析溯源。这类技术手段的应用,既解决了侵权认定难题,也为技术滥用划定了可追溯防线。
AI换脸技术在法律合规框架内的发展,需要平衡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微妙关系。从杨幂佟丽娅维权事件可以看出,单纯依靠事后追责难以根治技术滥用问题,需构建"技术研发伦理审查-商业应用合规评估-侵权行为智能监测"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只有实现法律规范与技术防护的深度协同,才能真正守护数字时代的人格权防线。
在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虚拟偶像制作已突破传统影视界限。近期《AI杨幂在线让女神下海不是梦》BD英语电影在神马影院独家上线,借助深度伪造技术(Deepfake)实现超写实角色生成,引发业界对影视制作新纪元的广泛讨论。

黄台禁用榜单深度解密:高危应用识别与系统防护指南|

一、监管清单背后的筛选机制与评级标准
黄台禁用榜单的制定基于多重技术维度评估,涵盖权限获取异常、数据加密缺陷、敏感功能滥用三大核心指标。统计显示,上榜应用中83%存在超范围收集设备识别码(IMEI)、通信录等关键信息行为,其中部分恶意程序甚至具备动态代码加载能力。监管机构通过沙盒隔离技术模拟运行环境时,发现这些应用平均每秒产生2.3次可疑API调用,远超行业安全基线标准。
令人震惊的是,名单中31%的应用程序存在隐蔽支付链路。这些隐藏在游戏皮肤兑换或会员特权模块中的支付接口,往往采用非对称加密方式绕过金融监管。为何这类高危应用能在初期通过应用商店审核?这暴露出当前移动应用审核体系存在的检测盲区。
二、恶意程序技术特征与设备威胁解析
位列黄台禁用榜单首位的伪装工具类APP,被发现使用代码混淆技术将恶意模块分散在七个功能组件中。逆向工程显示,其核心攻击模块具备动态域名解析能力,可绕过传统防火墙进行指令获取。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应用普遍采用双重伪装架构:表层功能完全合规,但在触发特定地理位置或时间条件后激活恶意代码。
设备级检测发现,安装此类应用后系统日志异常率提升400%,电池温度监测数据波动幅度超过安全阈值32%。这些技术指标指向更深层的系统漏洞利用行为,特别是对安卓Runtime环境的未授权访问,可能导致设备完全失去安全控制权。
三、用户行为特征与风险感知模型构建
研究数据显示,63%的受害用户存在"功能需求驱动型安装"行为特征,即为了使用特定工具或服务忽略权限申请警告。典型案例显示,某拍照美化类应用要求访问通讯录的权限时,89%的用户选择直接授权。这种安全认知偏差正被不法分子系统性利用,形成完整的灰产攻击链条。
基于数百万设备的行为数据,安全团队建立的风险感知模型显示:当应用同时申请超过5项敏感权限且更新周期短于7天时,其危险性指数将激增7.8倍。如何帮助普通用户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能力?这需要从权限管理教育和智能防护技术两个层面协同推进。
四、深度防御体系构建与实时监测方案
应对黄台禁用榜单揭示的安全威胁,专业机构建议实施三级动态防护策略。基础层强化应用签名验证机制,阻断非法证书应用安装;核心层部署行为沙箱监控,对敏感操作进行实时态势感知;终端层则需建立权限使用追踪系统,当检测到异常数据流向时自动触发熔断机制。
某省级网络安全中心实施的监测方案显示,通过捕获应用运行时的系统调用序列,可提前28秒预警恶意行为。这种基于机器学习的行为预测模型,已成功拦截清单中97%的已知威胁样本。但对于采用生成式对抗网络的新型恶意软件,传统检测手段是否仍然有效?这成为当下安全领域的重要课题。
五、法律规制与行业自律协同治理路径
在黄台禁用榜单发布背后,监管部门正在构建"三位一体"的治理框架。技术层面要求应用商店实施动态风险评估,对存在高危漏洞的应用实施下架熔断;制度层面推行开发者实名备案制,建立应用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法律层面则通过《网络安全法》第47条赋予的强制卸载权,确保高危程序及时清除。
行业自律方面,头部企业联合成立的移动安全联盟已制定新的应用开发规范。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对敏感权限的"必要性证明"制度,要求开发者在申请定位、通讯录等权限时提交技术说明文档。这种前置性约束机制能否从根本上改善应用生态?后续的合规性审计数据将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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