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og5t4i.com

1秒读懂事件! 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判了!

来源: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判了!

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判了!

最近这段时间,全国多地遭遇暴雨,如果职场人上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并伤亡,算工伤吗?

一职工就不幸遇上此事,家属与人社局的官司一路打到高院,法院最终会怎么判?

图为被淹街道(资料图/图文无关)

晚上十点上班被洪水冲走

水位下降才发现遗体

纪某为河南某市某工厂员工。

2021年7月21日19时30分左右,河南某市天降暴雨。21时左右,某镇某村防汛工作人员在某路与某路交叉口往南过桥后200米处拉出警戒线,并设卡劝返行人和车辆。

22时左右,现场人员发现纪某从南向北驾驶电动自行车至某路口,防汛工作人员呼喊阻止其通过,并派铲车上前救援,但水流太猛,救援未果,现场人员看到纪某被水冲走。水位下降后,纪某的遗体被发现。

不幸发生后,工厂为纪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人社局认定纪某对自身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图为工伤认定示意图

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判了!

人社局认为——

■该路段已由专人阻止,不得通行,纪某作为成年人,应当认识到自己将要通行的路段已无法通行,其本人对自身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其次,即使认为纪某是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其在该次交通事故中也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纪某应当意识到进入洪水有巨大的危险,其在防汛工作人员呼喊阻止其通过的情形下仍继续前进,其本人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纪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院判决:应认定为工伤

人社局要求再审

纪某家属不服。

纪某家属认为,纪某因工作途中受到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是交通意外事故。纪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其无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无过错,本人无责任或次要责任,不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由于暴雨造成路面大面积积水,有关责任方没有设置危险标志也未派人看守,天还一片漆黑,纪某为厂里的利益冒着生命危险去上班不幸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随后,纪某家属提起诉讼,要求认定为工伤。对此,法院判决:是交通事故且非职工主责,应认定为工伤

一审、二审均认为人社局出具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主要依据不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但人社局不服,向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判了!

法院驳回人社局的再审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对纪某系在上班途中因遭遇洪水意外死亡的事实均无异议。

1、关于纪某的死亡是否系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问题。

公安局某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纪某系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至某市某路与某街路口时,因天降暴雨路面过水较深,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天降大雨导致路面过水较深致被洪水冲走亦是一种意外,故纪某在上班途中驾驶电动车被洪水冲走意外死亡,符合交通事故构成要件,人社局辩称本案事故发生时纪某面对的是洪水而非道路,其进入洪水中受到伤害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主张不能成立。

2、关于纪某对该次交通事故是否负主要责任的问题。

人社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故的发生系由于纪某本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造成,亦不能证明纪某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况且在当时夜间天降暴雨的情况下,纪某对前方路况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在此情况下无法苛责当事人准确快速作出反应,人社局认为纪某应当对危险有充分认识、受到伤害有其自身主动性,故其本人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

法院驳回人社局的再审申请,图为法槌(资料图)

因此,人社局作出的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主要依据不足,原审法院判决撤销本案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

📸 王德茂记者 马建国 摄
? 53深渊我说芙宁娜被爆了点进来看看就知道了网撰文 | 董鑫8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在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回答了多个问题。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有报道称,在西藏,藏语文被移出了高考科目,学校也不再将藏语文作为主要课程。对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表示,西藏高考科目调整不是取消藏语文的课程。基础教育阶段藏语文课程设置不变、课程不减。西藏考生依然可以报考普通高校的藏语文授课专业,由西藏自治区统一组织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考。
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判了!图片
一个B一个 2人个人换着玩V6.7.7-一个 B一个 2人个人换着玩广西纪检监察网8月2日消息,广西公开通报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未经科学论证,脱离县情实际上马“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富川县委原书记陈华(资料图)通报称,2017年,时任富川县委书记陈华不顾富川县当时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情况,未经充分科学论证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执意拍板决定在富川县福利镇神仙湖上马“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并擅自决定先进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2018年1月,“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230万余元。因前期投资风险评估不充分,半年后项目运营入不敷出,陆续停止运营。2019年9月,“灯会”项目因设施毁损严重被拆除,“水秀”项目停止运营闲置,致使国家利益受损,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 绍祖记者 张石山 摄
@ 小红帽直播旧版app下载小红帽直播旧版安卓版下载V3来源:新闻晨报儿子在父亲去世前立下协议,自愿放弃继承爸妈的房子,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儿子放弃继承,儿媳不同意老丁和杨老太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四子,分别为丁大、丁二、丁三、丁四。其中,丁四已于1984年去世,生前未婚未育。丁二于2022年去世,董女士是他的再婚妻子,丁小明、丁小华系丁二与前妻所生之子。
🧖🏾‍♀️ 强行破校花的膜竟然是这样的奇妙经历测评费某乙去世后,其儿子费某甲基于继承起诉继母舒某,舒某查询发现丈夫费某乙生前向费某甲转账了233万余元。因此,舒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费某乙对费某甲的赠与款项行为,判令费某甲返还舒某233万余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8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费某甲向舒某返还205万元。
tom-转入接口详解据央视新闻,当地时间8月2日,俄罗斯国防部发布消息称,在过去24小时内,俄防空部队摧毁了338架乌军固定翼无人机。此外,俄军在苏梅、哈尔科夫、顿涅茨克、扎波罗热、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等方向发动攻势,造成乌方人员伤亡。俄军还对乌军生产车间、远程无人机控制点及132个区域的乌军部队和外国雇佣兵临时驻扎点实施了打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